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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合肥10月29日电(记者 张强)记者10月29日从安徽省生态环境厅获悉,安徽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9月23日进驻黄山市开展督察工作,督察时发现,黄山市非煤矿山整治不力,整改“打折扣”,生态破坏问题突出。
2017年,安徽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黄山市,反馈意见指出黄山市“矿山开采环境问题严重”。黄山市针对相关问题开展了专项整治,对56家核发采矿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整治,目前保留41家(其中建筑用石料矿19家),关闭15家。此次督察,督察组下沉黄山市各县区督察期间,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了抽查核查,仍然发现多起非煤矿山非法开采、污染防治措施缺失、生态恢复治理不到位等问题。
其中,在打击非法开采不到位方面,黄山市休宁县巴坑坞石料矿环境问题为2017年首轮中央环保督察交办信访件,根据休宁县提供的材料,该矿山已于2018年闭矿并完成生态修复。但此次督察发现,已关闭的矿区内仍有挖掘机作业,肆意破坏原已修复的区域,开挖矿石。督察组要求休宁县立即举一反三,针对辖区内的非煤矿山企业整治情况开展自查。休宁县在自查过程中又发现3起盗采行为。
督察组认为,黄山市部分县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视程度不够,对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漠然视之,非煤矿山生态破坏问题整改工作不坚决、不彻底,措施落实不力,整改工作“打折扣”;黄山市虽然对非煤矿山企业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、摸底了存在问题,也形成了问题清单、提出了整改措施,但相关部门对企业整改工作监管不到位、跟踪督办不力,整治任务挂号难以销号,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久治不绝。(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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